时间:2019-09-17 18:37:38
当年日理万机伟大的周总理,剪发都会排队,现在火车上的霸座男,霸座女,谁给你的特权,蛮不讲理!对付这样的人,小编力挺严惩!继闹得沸沸扬扬的霸座男之后,火车又现霸座女视频,强词夺理,不可理喻!小编以为处罚霸座力度加强 霸座男霸座女们该管管了!继高铁“霸座男”之后,又有一名“霸座女”因强占他人座位受到处罚。无视规则,侵犯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霸座”之风不可长!
火车又现霸座女
继高铁“霸座男”之后,又有一名“霸座女”因强占他人座位受到处罚。无视规则,侵犯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霸座”之风不可长!针对不文明行为,事后处罚固然有必要,还应加强现场执法力度,进行有效纠偏。该出手时就要出手,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防止“破窗效应”,树立起对规则的敬畏。
9月19日,一名女乘客因拒绝对号入座而被处治安处罚200元,并被纳入铁路“黑名单”。此前,倍受关注的高铁“霸座”男乘客孙赫也因霸座行为受到同样的处罚。昨日,又有网友曝出一名年长的女乘客近期在普通列车上霸占他人座位……
据媒体报道,19日上午,在永州-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再现霸座行为:车票标注该女子的座位是靠过道,她却执意坐在靠窗的位置。乘警与其反复沟通,但她就是不肯让出座位,并称:“谁说这个位置不是我的?位置上写了我不能坐吗?”根据最新消息,铁路公安已经介入调查。
高铁“霸座男”孙某还没走远,又来了一位高铁“霸座女”。不管是乘坐普速火车,还是乘坐高铁,对号入座,这是乘车的基本规则。乘坐高铁霸占他人座位拒不让座的“霸座”行为,不只是违反了乘车文明,属于不道德的行为,更有可能违反了法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的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高铁“霸座男”孙某被给予治安罚款200元,并被列入铁路乘客“黑名单”的法律依据所在。
但是,作为普通乘客,我们需要问的是,为什么每一次面对“霸座男”、“霸座女”霸占其他乘客座位的事件,高铁运营部门、列车乘警都没有当场给予有效的处置,除了进行苦口婆心的文明劝说之外,任由“霸座男”、“霸座女”我行我素?
从这个角度来说,面对层出不穷的“霸座者”,若车上有列车乘警,那么在除了耐心劝说之外,对一些不听劝告、情节恶劣的乘客也应当场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只有提高他们的“霸座”成本,才能有效遏制这种霸座行为的发生。
“霸座”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屡现,是“黑名单”制度惩处力度太弱?还是因为总是事后才处罚的措施让“霸座”们有恃无恐?对此,铁路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一般不好采取强制措施。专家建议铁路可与有执法权的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也可将铁路黑名单与社会信用制度挂钩,将信用信息共享到其他行业。
事件
“霸座”女乘客被处治安处罚
19日,网传一女子在永州至深圳北的G6078列车上,未按票面就座,而是强占他人靠窗位置,且未听工作人员劝阻让座。该视频曝光后,网友纷纷谴责其“霸座”行为,称其行为严重扰乱列车秩序。
昨日,衡阳铁路公安处和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霸座女”分别予以200元罚款和禁乘火车180天的处罚。据衡阳铁路公安处通报,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衡阳铁路公安处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随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称,铁路客运部门将根据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后续
网传“霸座大妈”再次引关注
在高铁霸座女乘客受到关注的同时,又有网友发帖反映,在一列普通火车的硬座车厢,一名老年女子强行霸占他人座位,列车工作人员劝解无果。
据网友上传的现场视频显示,一红衣女子坐在列车靠窗位置,列车工作人员劝她归还座位时说:“人家买了票凭什么不让人家坐?”该女子反问:“他年轻人,让他站半小时怎么了?年轻人就应该‘教育教育’。”列车工作人员反复劝阻,该女子仍不肯让位,并称自己“腰疼、腿疼,不想动”。视频最后,该女子还告诉被占座男子:“你买这个座位是你倒霉。”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这段视频中,列车工作人员的臂章写有“广铁”“列车长”字样,在劝阻过程中,占座女子多次表示自己并没有买票。
9月20日,北青报记者以乘客身份致电广州铁路公安局。对此,广州铁路局工作人员称,正在了解此事。
延展
铁路座位号为何不印椅背上?
针对“霸座”女乘客周某某提出座位号为什么不贴在座椅上的疑问,北青报记者也咨询了列车工作人员。她称,因为列车没办法掉头,但旅客座椅面向方向必须是列车行驶方向,所以大部分火车座位都是双向可翻转的,如果列车到终点后立即折返,需要把座位翻转过来。因此,如果把座位号标在座椅上,翻转后靠窗座位和靠过道座位就会反过来。
北青报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包括韩国、日本、美国等多国火车座位号都是标在车窗或者行李架处。
在多起霸座事件被曝光后,一些网友也在网上分享了他们遭遇“座霸”的经历。那么,普通乘客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北青报记者以乘客身份致电广州铁路局,工作人员称,这种行为属于扰乱火车公共秩序,经查实,事后会被拉进失信人名单,限制其一定时间内乘车的权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找列车上的列车长帮忙处理。
中国铁路集团总公司客服也表示,可以找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处理或者当场拨打12306反映情况,“工作人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困局
短期频现“霸座” 惩治力度太低?
乘警为何不现场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铁路乘客霸座的情况,广州铁路局工作人员表示,铁路部门遇到这种情况也很烦恼,因为如果霸座的乘客不听劝解、坚持不对号入座,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你能拿他怎么办呢?你能把他拉开吗?你一拉他,他要往地上一躺,你怎么办?”
当霸座乘客不听列车长劝解,为何不让乘警采取强制措施处置?对此,广州铁路局工作人员称,目前,只有长途列车才会配备乘警,短途列车一般没有乘警,“而且乘警也不好执法,在强制带离霸座乘客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反抗激烈,因为列车内的空间相对狭小,很容易对其他旅客造成伤害”。
对此,基层乘警赵警官深有感触。他称,在自己20余年的乘警工作中,也遇到过强占他人座位的情况,“多数人听到劝阻后都会让开,很少有不听劝阻的”。同时,赵警官表示,也有一些不听劝的人,但即便如此,乘警也难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人家往地上一躺,说生病了,我们也不好处理,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不敢动手,都只能是给被占座的人找其他座位。”
据赵警官称,目前,很多短途高铁已经不再配备乘警,改为安全员,而安全员没有执法权,遇到类似强行占座的事,也只能求助下一站的铁路派出所。
限乘火车180天是否处罚过轻?
最近,多起高铁霸座事件在被曝光后引发关注。8月21日在G334次列车霸座的男乘客和9月19日在G6078次列车霸座的女乘客均被处200元治安处罚,并被铁路部门纳入铁路“黑名单”,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乘车。但有部分网友认为,霸座行为屡禁不止,主要因为惩罚力度不够,达不到惩戒、警示的效果。
对此,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称,在惩罚霸座的乘客时,也应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乘客因霸座被处治安处罚200元并被限制乘坐火车180天,如果以后不再犯此类错误,就对个人起到了教育、惩戒的作用。“如果想以一个孤立事件,比如对高铁霸座的行为加强惩处,希望使得全民提高素质,其他人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这是不现实的。每一位乘客买了车票就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这种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各行各业都需要有‘尊重法权’的意识,并对类似的侵犯法权的违规行为配以相应的惩处措施,这样才可能对全社会起到惩戒作用。”
此外,陈艳艳也表示,对于霸座的乘客而言,其霸座的成本并非只是治安处罚200元和限制乘坐火车180天,媒体曝光和社会舆论也会对其造成压力,起到监督的作用,减少铁路乘客的违规、不文明行为。“但舆论监督也应该适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铁路黑名单惩治力度如何加强?
对于屡次出现的铁路乘客“霸座”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表示,乘客可自主选择是否让座给别人,这是个人行为,但不能通过道德绑架要求让座。
占座行为相当于侵犯了其他乘客的正当权益,经劝解无果,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现场处置还难以控制局面时,需要用延伸手段辅助,比如将其拉入黑名单,控制其乘坐火车,就像对付‘老赖’那样”。
陈艳艳说,惩戒“霸座”等不文明乘车行为需要现场与事后处罚相结合,现场采取强制措施只是一方面,还可以多种手段并用,“比如事后将违规者拉入铁路行业黑名单,甚至可以将铁路黑名单与社会信用制度挂钩,将铁路旅客信用信息共享到其他行业”。
为惩治“霸座”等不文明行为,陈艳艳表示,铁路部门可以发现问题,但没有执法权,因此一些乘客不听劝阻也没办法。铁路部门可跟有执法权的公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或达成某种协议,提前形成预案,对某些违规行为、现象进行惩治。
火车又现霸座女
从“霸座男”的事后反应以及其后接连出现的霸座事件来看,这种处罚力度显然还不够有力,尚不能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
在高铁“霸座男”引起公众广泛批评之后,“霸座女”又出现在列车上。昨天上午,在永州开往深圳北的G6078次列车上,一名持10D座位票的女乘客执意坐在靠窗的10F位置,并且不听乘务人员解释劝阻,拒绝按要求出示身份证,直至到达目的地下车。视频被传到网上后,当天下午,广州铁路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对于该视频,铁路部门已经关注,铁路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今天上午,衡阳铁路警方通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霸座女”罚款200元。
因为有着相似的情节,有网友将“霸座女”和前不久出现的“霸座男”孙某PS到一起,以表达对其行为的不满情绪。但详细研读这两名霸座者的言行过程,还是有着不小差别的。“霸座男”孙某属于根本不打算讲究任何规则,占座理由是显然不能成立的“站不起来”。而“霸座女”则属于试图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解释规则,比如她坚决认为座位号没有标注在座位上,责任就不该由自己承担,并拒绝乘务人员的一切解释。就在别人解释得相当清楚,而且列车上所有人都不会搞错的情况下,她依旧“坚持己见”,导致矛盾最终无法解决,变为舆论发酵。
按自己的意志去解释公共规则,是许多人都容易犯的错误,这种思维方式,从根本上说是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他人,从而为自己违反规则找到“合理”的借口,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总有理”。例如前些日子网上曝出许多性骚扰案例,就有人将责任推到女性“穿着暴露”“单身”“已经离婚”等等上面,似乎这些可以为性骚扰找到存在的“理由”,从而把责任推给女性,并试图让女性按照其“解释”去遵从“规则”。诸如此类的习惯,在许多方面都有表现,包括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纠纷,有不少还需要法院来审理与判断,造成社会成本的消耗。甚至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还拒不认错,例如多年前被法院判定抄袭的某知名作家,其坚决不道歉的态度至今为人诟病。
说到根源,为自己违反规则寻找理由,实际上是把自己的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先预置自己“有理”的前提,之后再去找各种“理由”证明自己的“正义性”。这种“理由”有的非常牵强,有的根本就是无中生有,还有的则与行为之间不存在逻辑关联,无非就是想给自己或他人心理暗示,希望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无独有偶,就在“霸座女”视频曝出之后一天,今天网络上又曝出一名“霸座大妈”的视频,这位大妈以自己“腰腿疼”“年轻人站一会儿怎么了”为由,坐在了别人的座位上,并且拒绝乘务人员的劝阻,坚决不让座。这也是典型的以自我意志违反规则。
遵守公共规则,是每个公民必须做到的事情,也是起码的自我要求。在对规则理解不统一的时候,则必须听从规则维护者的解释,否则秩序就会混乱,遵守规则者的利益就会受损。具体到公共交通上,“对号入座”就是最起码的规则。显而易见,如果“座位号没有标注在座位上”“腰腿疼”这类理由成立,那么高铁和飞机的秩序就会混乱,甚至出行安全都会没有保证。
现在,对于霸座者的处罚,基本都是按照已有法规事后罚款,并拉入“失信黑名单”。从“霸座男”的事后反应以及其后接连出现的霸座事件来看,这种处罚力度显然还不够有力,尚不能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霸座者强占他人座位的目的都能达到,违反规则乘务人员却无可奈何,围观人群想到的最直接的处理方式是“拍摄视频”,有处罚也显得滞后。这都意味着乘警现场执法的力度应该加强,比如是否可考虑以涉嫌寻衅滋事或扰乱公共秩序当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只有更严格的执法,才能让一些人以自我意志解释规则的“本能”得以改变。